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旅游維權提示
文章來源:梅州市客鄉情旅行社 文章作者:梅州市客鄉情旅行社 日期:2014年05月08日
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旅游維權提示
一、出游前,應根據自己旅游目的和身體情況選擇線路,然后制定旅游計劃。
二、選擇合法旅行社。合法旅行社必須擁有“三證”:即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《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》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《工商營業執照》、稅務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《企業稅務登記證》,并在明顯處懸掛。
三、簽訂旅游合同。廣東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統一印制的國內(出境)組團旅游合同。合同中包括旅游行程、旅游價格、特殊的服務承諾和違約責任等基本內容。住宿標準要明確,如:住宿標準是二星級就寫二星級,不可用“準”、“相當于”等字樣,購物次數要在合同中明確。
四、由于旅行社故意或過失原因,使行程未按合同內容執行的,先協商解決,協商不成的保留相關證據,待游程結束后,向旅游質監部門進行書面投訴。
五、旅游保險。 旅行社投保責任保險后,不再為旅游者投意外傷害險。推薦旅游者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。
六、理性維權。如旅途中遇到問題,在協商未果情況下一定要先服從旅行社的安排,不要因自身原因人為地擴大損失,質監部門不支持不合理要求,由于游客原因造成的損失由游客自己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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